12月22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4年版),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,同时废止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1年版)》。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中涉及多项玻璃纤维和玄武岩纤维材料。
今年6月,工信部原材料司组织开展修订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1年版)》工作,新增一批、删除一批和调整一批新材料产品。
8月23日,中国建筑材料联会组织召开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》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修订意见专家评审会,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刘长雷参与了此次评审。